坤造:81年7月27已时
辛
酉
大运:
此造丙火生于七月申地,柱中财官旺盛,二丙争合者为多情及三角式恋爱,丙子为阴差阳错,且坐官透官,官星为忌神,乃婚姻不顺,多婚之象.财官过旺全凭已火帮扶,禄为身体被水围克,官克禄乃男子喜欢她的身体,而此造也只能靠已火之禄,故以出卖肉体以保生存。
福建某一坤造:86年7月初九亥时:
丙 丙 庚 丁
寅 申 寅 亥
大运:
此造和前造的原理一样,庚金生于七月申金建禄之地,虽当令,但满盘木火财官,日元又无其它印比帮扶,官杀混杂,夫宫冲合并见,乃多情,婚姻不顺之命,建禄周围被财官围克,禄为身体,故也是靠出卖肉体己获得生存之命矣.
禄上天干透官杀,禄的邻支又藏有官杀,或者处冲禄之支,方为娼妓矣.
注:
一,条件,必须婚姻不好,方可断
二,如不出现问题,可以断此人必有神明附体.
事实原理都一样,娼妓为男人喜欢她的身体,而她也只能靠此生存,而神明附体乃亡灵喜欢她的身体,所以才附在她的体内,一般亡灵多为男的,二种性质几乎是一样的.